一、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回复: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调动导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即将出台招收研究生导师上岗暂行办法,此办法出台后,我校将不再评选(遴选)导师的资格。
二、研究生管理工作量大,管理人员少,不能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
回复:建议学校增加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编制,补充学院研究生管理队伍。
(六)王跃进分管工作
1.研究生招生(5条)
(1)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大幅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贴,特别是导师支付部分津贴。
答复:① 招生宣传:每年我们都从以下方面进行宣传:第一,网上宣传: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考研网(www.kaoyan.com)、人人网(www.renren.com)、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招生宣传。第二,实地宣传:校外-研招处做学校研究生教育简介多媒体、各学院在此基础上丰富,实地招生咨询宣传;第三,校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处给学生做招生咨询报告进行招生宣传。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在制度和办法上鼓励、支持学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对宣传效果好优秀生源多的学院在指标分配的计算上充分体现(2013年新增措施)。
② 研究生助研津贴:2008年至今,学校进行了多次研究生资助制度改革,我校研究生待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2008年学校第一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初次提高了研究生待遇,其中非在职博士生免除学费外,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0.8万元,助研津贴0.1万元;硕士生抵扣学费后,50%享受资助生活费0.3万元,30%享受资助生活费0.15万元,并且二三年级享受助研津贴每月50元,每年发放十个月。2009年9月,学校再一次提高了博士研究生待遇,其中调整后的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每年发放12个月,从入学起最长资助4年。同时,提高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的博士生每生每月不低于200元,人文社科类、管理类的博士生每生每月不低于100元,每学年按12个月资助,最少资助3年。2012年,学校实行了新一轮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所有非在职研究生在抵扣学费以后,享受同等的生活费。硕士生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300元;博士生一年按12个月发放,第一学年每月1000元,第二至第四学年每月1200元;同时,大幅提高了导师资助助研津贴,其中硕士生每月15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博士生每月4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随着学校财力的提高,学校还将会逐步提高研究生的生活待遇。目前,学校正在研究新一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新的资助政策将会出台。
(2)综合考虑师资力量、科研经费和本科生人数等因素,完善研究生特别是硕士指标配置办法,适当向弱势学科倾斜。
回复:根据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近几年来的实践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重新修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将出台的新办法不仅对博士,还增加了硕士指标的分配办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配置指标,占学校总招生指标的98%,按照学院(系、部、所)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招生教师人数、优质生源数、报考人数等五项影响因子进行加权计算分配到各招生学院(系、部、所);第二部分为调配指标,占学校总招生指标的2%,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点学科建设、国家建设急需的学科、重大课题和重大科研成果产出的团队、培养质量高的教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统一调配。此办法已形成文稿正在征求意见中。
(3)招生政策制定要充分征求学院和导师意见建议
回复:我校的研究生招生方面制定的文件政策的稳定性一直比较好。合校以来招生共出台文件14个(见下表),除推免工作文件外,其它文件至今都还在使用。
1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校研发[2004]228号 使用
2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 办(研)发[2006]15号 使用
3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校研发[2004]289号 使用
4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校研发[2005]272号 使用
5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通知 校研发[2005]336号 使用
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规定 校研发[2005]347号 废除
7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06]318号 使用
8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08]265号 废除
9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研发字﹝2009﹞025 号 使用
10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10〕86号 使用
11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10] 58 号 使用
12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研发〔2011〕264号 废除
13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12〕276号 使用
14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办法(暂行)》的通知 校研发〔2012〕277号 使用
校研发[2004]228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2004年出台后,于2005年、2008年、2011年以及2012年分别进行了修订。这其中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成立研究生院后教育部下达推免生指标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连续几年在变。二是学校内部对推免生留校使用和对外交流的认识也在探索中。
例如,学校于2009年出台的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均经过两年多次调研,包括召开主管院长会议及导师代表研讨会,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文执行。至今还在使用的政策中,最长有使用了10年的。这充分说明我们在理解和把握国家政策方面比较准确,在学校层面能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的基本做法是在听取了学生、导师及管理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研究生院内部会议讨论修改形成讨论稿,讨论稿先征求研究生秘书的意见、再征求学院分管领导及部分教师的意见后,之后上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4)公示名单未出现姓名,但录取名单中却有其人的问题
答复:2013年7月11、13日研究生招生处信箱收到署名“几位不明原因的考生”的来信,标题为“反映研究生招生存在的问题”,其来信主要反映是学校5月30日“关于2013年普通招考拟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公示名单”与7月12日“2013年拟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公示名单”中部分考生名单存在差异提出疑问,收到考生来信后,工作人员认真核实了考生所反映的问题。
具体情况为, 5月30日公示的考生只限于普通招考考生拟录取名单,而7月12日公示的为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选拔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在每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会有部分考生由于种种原因选择放弃攻读博士研究生,为避免指标浪费,学校在国家录检前将这部分空出的指标进行调整,重新配置给学院,由学院及相关导师确定递补录取的学生,7月12日公示名单中就包含这部分递补录取学生,我们已对考生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回复并说明了相关情况。
(5)任课教师评价系统
回复:研究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系统已列入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下一步开发的内容。
2.研究生过程培养(6条)
(1)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科学研究所与实践环节培养,减少课程门数和不必要课外活动,强化研究生学术训练。
回复:减少课程门数的问题,将在下一步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根据培养需要设置课程。
(2)优质课程验收及课程建设
回复:在下一次优质课程验收中,增加学生意见反馈环节。
(3)研究生中期考核
回复:对中期考核中对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生比例定为应不低于3%应该取消的意见,研究生院将在具体操作中弱化,让学院根据实际考核结果确定。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比例的确定也是学院为了加强考核效果、督促研究生积极努力的意见体现,是根据教育部教研【2013】1号,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文件中第十二条“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制度的落实。将暂缓通过和不通过放在一起计算比例,就是给学院一个可操作的建议,对考核排名末位的研究生一个警示,让学院和研究生认真对待中期考核工作。为今后实行教育部要求的“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奠定工作基础。
(4)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
回复: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及活动次数要求,将在下一步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调整。
(5)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论文“查重”意义不大,要从严格落实导师责任入手,处理学术不端学生和不负责任导师。
回复:学校从2010年开始,使用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目的是促使研究生规范学术行为,将学术不端消灭在萌芽中。检测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和警示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学校正在针对性调研,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修订论文检测的有关要求,落实导师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严惩学术不端之风。
(七)研究生教育管理(5条)
27.提高研究生入学标准
回复:我校在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同时,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对于硕士入学标准,要求学生报考时须满足国家要求,同时学校还要求:①考生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②当年现场确认前,报考人文社科类各专业的考生须通过CET-6考试且成绩≥426分,或获得小语种四级或英语专业四级合格证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合格证书);报考非人文社科类各专业的考生须通过CET-4考试且成绩≥426分,或获得小语种四级合格证书。③入学前应获得学士学位,否则不予报到注册。这些已高于教育部基本标准。
对于博士入学标准,我校目前博士报考标准主要在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条件上高于国家条件。目前国家标准为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我校目前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或相近岗位工作6年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按同等学力报考:①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②在我校或其它设研究生院的单位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学分,且全部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合格(须由培养单位出具书面成绩证明)。③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426分。④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集、专辑)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第一作者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⑤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或部省级科研课题3项。
实行此同等学力报考条件以来,自2006年起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硕士在读、应届硕士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未招收到同等学力考生。
另外,在制定招生简章时优化初试科目,对招生指标进行合理的配置、调整各学科招生结构比例、限制导师跨专业的数量,限制导师年招生人数、对录取在职人员要求脱岗学习等措施,都是在招生方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
28.进一步研究各学科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应更加科学合理各类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
回复:学校在规定研究生发表论文时,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在学术型硕士生要求中:“第十四条 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点、院(系、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可以自行制定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规定,经所属分委员会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执行。”在博士生要求中规定:“第十八条 各学科点和导师可以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提出高于学校标准的要求。”这些要求,就是考虑到各个学科之间的差异和特点,便于符合各类研究生培养目标。所以各个学科、学院、导师都自己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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