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党委校长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主动破解党政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规范议事工作程序,完善决策制度体系,积极服务保障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抓根本,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对标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要求,及时修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和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运转。
抓规范,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制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加强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明晰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职责边界及议事范围,会前加强对议题程序性及规范性审查,对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和法律咨询,涉及学术事务的重要事项听取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议,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防范决策风险。调整优化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完善协同联动的分级决策机制。
抓统筹,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校领导沟通协调机制,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分管校领导要与相关校领导充分沟通,组织召开专题会听取相关部门及师生的意见建议,确保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充分讨论酝酿,切实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出台《关于校领导牵头承担重要改革任务的若干规定》,协调校领导开展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学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促进校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谋、带头创、带头干,提升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抓落实,加强议定事项的督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的意见》,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双一流”建设、教育评价改革、巡视整改、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及领导批示等任务积极督办,强化对校党委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建立督办事项评估问效及反馈机制,主动研判工作进展及完成效果,及时向校党委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充分运用评估结果,督促学校各单位履职尽责,确保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通过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校党委议事决策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相关工作多次在教育部及陕西省平台展示交流。同时得到几点工作启示:一是健全制度是根本。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贯彻落实上级及校党委决策部署不偏向、不走样;二是加强论证是保障。充分论证关乎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调查研究能够有效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及民主性;三是抓好落实是关键。作出决策不是决策过程的终结,有效推动落实议定事项才能彰显出决策的力量,从而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