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如下: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代表由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
3.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2-4名,从非代表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履行以下职责:清点大会人数、分发并收回选票、计票、汇总每位候选人得票情况。
4.选举采取差额的办法进行。 党委(党总支)代表候选人 名(其中学生代表 名),应选出代表 名(其中学生代表 名)。
5.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附选票样式)。
6.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不实行委托投票。
7.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8.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代表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9.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并签名;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公布每位候选人得票数;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代表名单。选举结束后,选票留各党委(党总支)封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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