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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发《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王辉徐立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10-31 | 阅读次数:

陕高教宣〔2016〕1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日,省委决定命名王辉、徐立平同志为“三秦楷模”,并在全省开展向他们学习的活动。现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王辉徐立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陕字〔2016〕68号)转发你们。请各高校按照省委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向“三秦楷模”王辉、徐立平同志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师生把学习热情转化为自觉行动,坚定信念、立德树人,立足岗位、敬业奉献,追赶超越,奋发有为,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作出新贡献!

  各高校开展向“三秦楷模”王辉、徐立平同志学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委高教工委。

  附件: 陕高教宣[2016]16号附件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王辉徐立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陕字[2016]68号).pdf

  原文链接:http://xcb.xat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168335&wbtreeid=14535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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